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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和从业人员: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和人才信息库核验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1]65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同时,请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属地企业信息自查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在此期间,企业和从业人员能如期完成信息的更新、补充和完善工作。
附件: 关于开展“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企业和人才信息库核验工作的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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