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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受理 2011 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 578 号)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请市建筑业协会协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关于受理2011年度广东省工程建设省级工法申报的通知(粤建市函〔 2011 〕578 号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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