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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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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府办《关于切实做好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11]9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住建局和市安监总站要认真督促所属新建、扩建、改建、修缮翻新工程的施工、监理企业对项目的建筑消防管理于8月10前进行自查自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各施工企业要针对工地消防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组织制定各项防范措施,认真按照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高标准开展“四个能力”建设,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坚决防止在建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各监管部门对检查发现的重大消防隐患的工程,要责成其限期整改,专人督办,跟踪落实,对于不满足施工现场消防条件、消防安全责任制度不落实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停工整改,消防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复工,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大运会”期间安全生产无事故。
  四、各区县住建局要切实做好燃气消防安全保卫工作,要结合近期开展燃气行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达标检查工作,切实加强辖区内燃气站点的安全监管,突出重点查隐患,做到排查不错漏、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存在问题,要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改,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各燃气气站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严格值守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充分做好燃气安全应急处置的措施。

  附件:关于切实做好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汕府办传[2011]95号)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安全 管理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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