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计价标准的通知》(粤建造发[2011]00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计价标准的通知(粤建造发[2011]004号)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