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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招收燃气管理专业三年制和一年制中专学历班(非全日制)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1]85号
浏览次数:1820

各区县建设局:

  为提高我市燃气行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水平,适应持证上岗要求,给燃气行业广大从业者提供考取相应职业教育学历证书的机会,我局委托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开办燃气管理专业三年制和一年制中专学历班(非全日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本市燃气企业具有初、高中毕业学历以上的在职工作人员。各燃气企业原则上均须选派一至两名符合招生条件的员工参加培训。各区县建设局要督促落实辖区内燃气企业做好报名工作。

  二、招收专业

  燃气管理。

  三、学制、毕业待遇

  初中起点学制3年,高中起点学制1年,9月1日开学。学员学完规定全部课程,经学校考核合格,核发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四、主要课程

  燃气工程识图与制图、燃气生产、燃气净化工程、燃气输配、液化石油气罐运行、燃气具安装与检验,燃气安全与消防技术等。

  五、学费及优惠情况

  经市物价局核准,每位学生的收费标准是学杂费3800元/每学年。

  六、报名材料

  (一)填写入学报名表一份。

  (二)提供毕业证、身份证(双面都复印)、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需提供原件验证)。

  (三)同版红底近照1寸4张、2寸1张。

  七、报名及联系方式

  学生带齐相关材料到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报名(市中山路213号市住建局大楼4楼)。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杨伟文、李旖旎;联系电话:88575830。

 
     主题词:城乡建设 燃气 招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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