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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企业:
现将市爱卫会《关于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和除四害为重点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汕爱卫会〔2010〕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请市安监总站督促所辖各建筑工地积极开展整治行动和除四害活动,并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工作情况报我局建管科。
附件:关于开展以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和除四害为重点的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汕爱卫会〔2010〕7号)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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