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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粤建质函[2010]288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施工安全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以赴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附:省住建厅关于2010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通报(粤建质函[2010]288号)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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