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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第一阶段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0]254号)转发给你们,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第一阶段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0]254号)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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