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规函〔2010〕5号
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规划局(委)、建设局(委):
为认真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推进珠三角绿道网规划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统一规划,设定标准,分市建设,限期建成,以人为本,各显其能”的原则推进珠三角绿道网的规划建设,确保实现珠三角绿道网“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的目标,我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珠三角区域绿道网规划设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经由专家评审通过,并经我厅审定,现予以公布,自2010年1月8日起试行。试行期间如有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指引》的具体解释工作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O一O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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