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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圳市凤凰花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较大事故的通报》(粤建质函[2009]126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吸取事故教训,按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严防事故发生。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圳市凤凰花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较大事故的通报(粤建质函[2009]126号)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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