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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举办2009年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专业必修科目”培训班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9]54号
浏览次数:2369
各区(县)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人事局《关于做好2009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的通知》(汕市人[2009]94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每个晋升周期内,每年必须完成1门专业课学习”及“每年学习时间不达12天者,每年必须接受2次以上不同内容的专业知识学习培训”和《关于开展2009年汕头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汕市人[2009]93号)中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原则上在‘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要求,由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组织实施建设行业“专业必修科目”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对象: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新型建筑材料》

  三、报名时间、地点、要求:

  (一)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6月15日接受报名。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5楼报名处)。

  (三)报名要求:学员自行到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

  下载《汕头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按要求填写,预报名时一并上交。并把名册发至邮箱stjszxpxb@sina.com。

  四、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具体开班日期另行通知。

  (二)培训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6楼603教室。

  五、收费标准:

  每人全期费用共160元(其中培训费120元,教材资料费40元)。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丹玫、郑玉纯,联系电话:88529931、88572087。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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