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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广东省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电发〔2009〕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电发〔2009〕1号)
二〇〇九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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