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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委:房地产项目未建成市政排污管网不得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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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部分房地产项目的污水未纳入市政排污系统而直接排入水体,引起高度关注。记者昨日从市建委获悉,近日已联合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市土地开发中心等部门研究出台一项硬措施,房地产项目未经管线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的,不得颁发排水许可证、不得办理环保验收手续,以防止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水体,产生水环境污染。

  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于近些时间全面开展查漏补缺,清查市政排污管道建设情况,在积极推进新建排污工程设施建设的同时,加紧完善遗漏项目。今后,房地产项目用地出让地区原则上必须要完成市政排污管网建设。尚未建成市政排污主干管的地区,原则上不得出让房地产开发用地,由于特殊原因出让的,应由开发企业自建生活污水排放设施,做到生活污水处理后达标排放。该地区建成市政排污主干管后,要按要求进行接驳。

  据悉,房地产项目进行室外排水施工图设计时,须经水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办理管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摘自: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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