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及归口管理单位,省二建公司:
现将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发文的《关于做好2008年汕头市“12•4”法制硬笔书法大赛组织活动的通知》(汕司[2008]7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单位书法爱好者踊跃参赛。
二、各单位可将参赛作品于10月25日前交市建设局法制科统一送市普法办,也可直接寄送市普法办。
附件:关于做好2008年汕头市“12•4”法制硬笔书法大赛组织活动的通知(汕司[2008]77号)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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