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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机构,各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市三防指挥部《关于做好台风“鹦鹉”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08]7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各单位要做好台风正面袭击我市的各项准备工作,针对建筑工地实际,及早部署落实各项台风措施。
附件:关于做好台风“鹦鹉”防御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08]79号)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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