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建筑信息网 | www.stjs.org.cn
 
 
 
机构设置
行业新闻
文件通知
领导动态
资料下载
相关专题
建设之光
各区县住建局
直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
便民服务
联系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罗定市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 7月1日起征收专项基金
浏览次数:1002

  从日前召开的罗定市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工作会议上获悉,从7月1日起,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私人建筑)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按每平方米8元的标准征收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按要求,从7月1日起,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私人建筑),建设单位(个人)在办理建筑施工图文件审查或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应向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提交“罗定市建设工程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计划表”和签订使用新型墙体材料“购销合同”等有关材料,由市墙革办出具建设节能审查备案回执,才能办理报建手续。未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的建筑工程,应按工程概算建筑面积缴纳每平方米8元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款。未按规定缴纳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预收款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施工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据悉,罗定市是列入全国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城市之一,省政府规定罗定市在2008年底前达到禁用目标,2010年,城区建设工程新型墙体材料使用率要达到65%以上。

摘自:粤建网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