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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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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含高新区、保税区)建设局,各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粤建安函[2008]130号)和我局《印发汕头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汕府建通[2008]59号)精神,我局决定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08年5月19日至21日。

  二、检查范围

  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三、检查主要内容

  1、建设各方特别是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2、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3、塔吊、施工电梯、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建筑起重机械初次登记、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执行情况,起重机械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状况;

  5、制定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四、检查人员组成

  这次检查分三个组,组长分别为郑平豪(总站)、陈伟城(龙湖站)、蔡镇楷(澄海站),成员为黄奕雄(总站)、林创宏(金平站)、陈石斌(龙湖站)、张汉标(濠江站)、林嘉(澄海站)马绍生(潮阳站)。

  五、工作要求

  各部门、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做好这次检查工作,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落实“隐患治理年”的一项重要活动,确保检查取得成效。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违规行为要按《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进行扣分处理或行政处罚,对管理制度不落实、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起重机械要责令停止使用。对检查情况要全面进行通报。
各区建设局和市安监总站要积极协助做好检查工作,要确保在建工程100%接受检查,检查具体时间和线路安排由各检查组组长另行通知。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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