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建筑信息网 | www.stjs.org.cn
 
 
 
机构设置
行业新闻
文件通知
领导动态
资料下载
相关专题
建设之光
各区县住建局
直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
便民服务
联系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省建设厅:房地产2007年统计年报需在3月10日前上报
浏览次数:1723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布置房地产2007年统计年报及2008年定期报表的通知
(粤建办房函[2007]305号)

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建委)、房管局(国土房管局)、房改办、公积金管理中心、拆迁办:

  根据建设部《关于继续执行<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的函》(建住房综函[2007]084号)的要求,《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继续执行,现将我省房地产2007年统计年报及2008年定期报表的工作布置如下:

  一、报表内容

  1、根据建设部《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7年统计年报和2008年定期报表表式与上年相同。其中年报有:《房屋概况》(房综1表)、《房屋权属登记情况》(房综2表)、《房改及住房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房综5表);季报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统计基层表》(房基2表)、《房地产交易情况》(房综3表)、《城市房屋拆迁情况》(房综6表)、《住房货币分配情况》(粤建房统字[2002]4表)、《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统计基层表》;月报有:《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情况》(房综4表)。房地产统计报表的电子表格及报表制度可从广东建设信息网(www.gdcic.net)下载。

  2、各地级以上市的月报、季报、年报数据均应汇总所辖县(县级市)的数据。各市要把“物业管理基层表、房地产中介服务基层表”发至各公司,并指导他们认真填写,按时报送。

  二、报送时间

  2007年的年报需在2008年3月10日前上报;2008年的月报需在每月后10日前上报,季报需在每季后15日前上报。

  三、上报方式

  各市将报表汇总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至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同时邮寄一份有统计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表到广州市先烈东路190号粤海凯旋大厦九楼905(510500),戴燕娣收。

  四、高度重视报表填报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各市负责填报报表的各部门要重视报表填报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的质量,按时做好报表的上报。

  为方便和统计工作人员联系、提高我省房地产报表数据质量,请各市填写《统计人员情况表》,把本市及所辖县(县级市)相关部门的统计人员有关情况于2008年1月20日前发送至省建设信息中心。

  联系人:戴燕娣;电子邮箱:daiyd@gdcic.netdai512@21cn.com;联系电话:020-87250824、87251571;传真:020-87251025。

  附件:1、《广东省住房货币分配情况统计表》表式

     2、《物业管理统计基层表》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统计基层表》

     3、建设部房地产统计报表制度(2007Excel电子表格模板文件包)

     4、统计人员情况表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