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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建设系统各有关单位:
现将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党的十七大和国庆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07]16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建设系统的实际情况,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要按汕府建[2007]84号文件的工作分工,抓好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并于10月25日以前,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综合科,以便汇总上报市防火办。
二〇〇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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