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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各安监站、各监理、施工企业:
现将市政府《转发省防总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德江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的通知》(汕府防电〔2007〕36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各项应急预案,切实做好防御暴雨洪水工作。
汕头市建设局二○○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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