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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7月1日起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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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7月1日起,佛山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农民工将基本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业务基本被禁止。

  佛山市建设局去年出台《关于建立我市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在劳务分包制度全面实施阶段,只有领取了营业执照并办理登记备案的劳务公司才能承接建筑劳务业务,没有办理登记备案的企业将被禁止进入劳务市场和建筑市场承接建筑劳务业务。所有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的劳务分包,都必须在佛山市建设局通过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网站进行公布的劳务公司中选择,选定分包队伍或选定队伍投标分包。据了解,目前已有130家分包企业在佛山市建设局登记备案,但只有5家取得了劳务分包企业资质,其中取得一级资质的有4家,二级资质的有1家。

  按照规定,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与农民工签订用工合同,并明确规定了工资支付标准、支付形式、支付时间和项目,严禁将工资发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建筑劳务企业还必须为其聘用的劳务工办理个人银行工资卡,委托银行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同时要为劳务工购买社会保险。

  佛山市建设局表示,今后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分包行为,为劳务分包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摘自:广东建设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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