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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接连两次印发通知 其中要求大力发展散装水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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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3日和6月3日,国务院分别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关于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对当前我国节能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部署了目标任务和工作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大力发展散装水泥。

  15号文强调,要充分认识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当前节能减排目标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认真贯彻落实。文件中还专门要求,“继续加强和改进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管理”。

  17号文要求充分认识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实施《国家方案》的总体要求。强调:“要进一步推广散装水泥、鼓励水泥掺废渣。继续执行‘限制袋装、鼓励和发展散装’的方针,完善对生产企业销售袋装水泥和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继续执行对掺废渣水泥产品实行减免税优惠待遇等政策,进一步推广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等措施,保持中国散装水泥高速发展的势头。

摘自:粤建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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