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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今后停水要提前24小时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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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批关涉民生的法规规章“五一”起施行

  为让环境风险在事前得到充分有效的关注,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事故的发生频率,建设部《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明确,城市供水单位有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查询的义务。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并保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用水;确需停止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又讯:《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明确水质安全应急预案

  停水要提前24小时通知,发现水质安全隐患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昨日,记者从武汉水务集团获悉,武汉从昨日起实施新的《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以降低发生水质安全事故的几率。

  建设部新的《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还明确:一旦发现城市供水水质安全隐患或者安全事故后,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止事故发生或者扩大,并保障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用水;确需停止供水的,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

  对此,武汉市水务集团水质监测中心一位阮姓负责人称,以往监测发现水质安全隐患后,他们都会出台应急预案,停水会提前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按照新规定,他们将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技术和应急处理专业队伍的建设和培训,做到停水前24小时通知居民,保证城市供水的水质质量。

  武汉市水务集团一位彭姓主任称,以前他们都是通过政府部门向武汉市民公布水质信息,建设部新的《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明确,城市供水单位有接受公众关于城市供水水质信息查询的义务,他们将会按照主管部门的安排,除了定期向公众公布武汉市城市供水水质信息,还会积极尝试接受公众的主动查询,满足居民对水质信息知晓的需求。

摘自:长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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