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建筑信息网 | www.stjs.org.cn
 
 
 
机构设置
行业新闻
文件通知
领导动态
资料下载
相关专题
建设之光
各区县住建局
直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
便民服务
联系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建设部等五部门要求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浏览次数:1132

  为了提高农民工政治和业务素质,丰富农民工文化生活,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建设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建人[2007]82号),决定推广杭州、青岛、北京等地经验,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

  通知要求,建筑面积或工程造价达到一定规模的工程项目,工程开工后要依托施工现场设立农民工业余学校,负责本企业农民工培训工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农民工业余学校由工程项目承包企业负责组建和管理,工程项目部具体负责教育培训的组织实施工作。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育培训内容要按照工程进度和农民工的实际需要确定,重点是安全知识、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卫生防疫、操作技能等内容。

  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费用主要由工程承包企业负担,可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费和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中安排。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争取各类资金,支持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建设和教育培训活动。

摘自:粤建网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