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建筑信息网 | www.stjs.org.cn
 
 
 
机构设置
行业新闻
文件通知
领导动态
资料下载
相关专题
建设之光
各区县住建局
直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
便民服务
联系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行业新闻
行业新闻
我省将展开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评选认定工作
浏览次数:1160

  广东省建设厅、省文化厅将在全省联合开展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评选认定工作。据悉,今后广东将不定期评选,即使已获选的村镇也不会是“终身制”,如果检查发现不具备条件者,将取消其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称号。  >>> 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评选办法

  据悉,广东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村)评选认定将根据四项条件评分。首先,要求具有历史价值和风貌特色,在一定历史时期内对推动某一地区或全省乃至全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起过重要作用。据了解,广东历史悠久的村镇不少,不过,原状保存完好的并不多。

  第二,办法要求报选街区或村镇建成历史在清代以前,现存有民国以前建造或在中国革命历史中有重大影响的成片历史传统建筑群、纪念物、遗址等,传统风貌与格局保持完好。或虽部分倒塌破坏,但“骨架”尚存,部分建筑细部亦保存完好,依据保存实物的结构、构造和样式可以整体修复原貌。

  第三,符合前两项条件的街区、镇的总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5000平方米以上,村的现存历史传统建筑的建筑面积须在2500平方米以上。为了体现生活的延续性,保护核心区中常住人口中原住居民比例起码要在六成以上,所以一批房子虽在,但“空壳化”的老村镇也将无缘入选。

  第四,此外,还要求已编制了科学合理的村镇总体规划,并设置了有效的管理机构,配备了专业人员,有专门的保护资金。

摘自:粤建网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