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在广泛征求各区、县质监站、各监理公司等多方意见后,于近日出台了《汕头市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扣分制度实施细则》。该细则是贯彻执行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管理的通知》的配套文件,主要突出了执法依据,规范了执法程序,强调了依法取证,明确了检查方法。 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扣分制度,是我市结合本地实际,落实“两场联动”的一项措施。按照要求,全市各级质监机构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良行为将进行扣分处理,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记入《汕头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执业登记手册》,当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一年内被扣分数累计达到 10 分时,将会受到暂停承担建设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一年等处理。 汕头市工程质量监督站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