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竣工住宅的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自2009年2月起,我市住宅工程全面实施分户验收。
据了解,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已按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量的住宅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设计等单位依据国家现行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和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对每户套内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所进行的专项质量检查验收活动。分户验收以单位工程中每套住宅为基本检查单元,以工程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质量为主要验收对象,以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检验批为主要验收内容。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地面、墙面和顶棚面层质量,门窗安装质量,建筑外门窗节能措施与设计的符合情况,阳台、露台、厨房、厕浴间、窗台的防水工程质量,栏杆、护栏的整体安装质量,给排水系统安装质量,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量等。分户验收应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必须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可靠,各分部工程(含节能分部工程)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并已办理相关验收手续后方可实施。建设单位在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应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方案》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汇总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方案、实测数据及验收结论进行符合性抽查,抽查比例为总户数的3~5%,且每个竣工验收项目不少于3户。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范围内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市质监机构将的调研及指导工作,认真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不断完善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制度。实施分户验收制度,可有效提高整个房地产行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规范市场,从源头上遏制不合格房产上市,减少因房屋质量问题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在保护百姓利益同时,减少质量投诉,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责尽力。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市质监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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