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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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质监站开展建筑节能施工质量专项检查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省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贯彻落实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通知》文件精神,促进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增强建筑节能意识,根据市建设局的部署,市质监站于2008年1月14日至15日组织了对全市部分在建民用建筑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抽查全市11家施工单位的11项在建工程项目,其中,公共建筑6项,居住建筑5项。

  从检查情况来看,各质监站能够认真宣传贯彻国务院、建设部和广东省建筑节能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努力推进实施《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作;各相关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能够逐步增强建筑节能意识,提高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全市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管理水平逐步得到加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受检工程的设计图纸都有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节能设计审查。二是大多数施工、监理单位能够按照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和监管,对涉及建筑节能的设计变更,能够及时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三是大部分工程能够及时收集和整理建筑节能的施工和监理资料,节能材料多数具有合格证和进场报验手续;四是各级质监站能够认真开展《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学习和培训,监督人员的建筑节能监管基本到位。
本次检查中,消防一中队营房工程和潮阳区技术监督局产品检测楼工程的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贯彻执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做得比较好,受到通报表扬。

  但我市的建筑节能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参建责任主体的建筑节能意识不强;二是施工、监理企业对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缺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培训,不少技术人员对规范不了解;三是部分施工单位没有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没有对建筑节能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四是多数监理单位没有编制建筑节能工程专项监理实施细则,对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管不够重视。

  汕头市建设局要求各级质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尽快组织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宣贯和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工程管理人员的建筑节能意识,促进《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贯彻实施;各工程质量监督站要加强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的监督,凡2007年 10月1日起新开工,以及建筑节能分部或某些分项工程尚未施工的民用建筑工程,应当严格按照《节能验收规范》进行施工质量监督,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予以竣工验收备案及交付使用。

二00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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