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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完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数据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根据省质安监督总站《关于做好“安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班管理系统及网络办理延期相关事宜的通知》(粤建监站函〔2016〕6号),省总站于2016年3月1日起开始试行“安管人员”(原称“三类人员”)延期网上全程办理,各市“安管人员”继续教育面授班纳入管理系统,推行“安管人员”无纸化延期申请,全程网络化办理。由于我市施工企业报名年度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时无录入安管人员身份证号码信息,为完善数据以便传送到省站,现要求如下:

  1、各施工企业按附表《完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数据联系表》要求填写联系信息,发送到市安监总站电子邮箱:stajzz@163.com,邮件标题为:施工企业名称。以便市安监总站取得各施工企业的电子邮箱。电话:88572086。

  2、施工企业接到市安监总站的电子邮件(邮件内容为施工企业报名的2013年、2014年、2015年“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数据)后,要迅速完善 “安管人员” 身份证号码信息,再发送回市安监总站邮箱。发回的邮件标题为:施工企业名称+已完善身份证号码。

  3、不能及时完善安管人员身份证号码信息的施工企业,其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数据无法传送到省站,将来无法实现延期网上全程办理。

  附表:完善“安管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数据联系表.xls

  汕头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总站

  二0 一六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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