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根据有关规定,市安监总站将全市所有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纳入登记管理范围,对全市所有申报资料齐全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在校对实物之后办理初次登记手续,对受监工程的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每次现场安装、拆卸及顶升作业前办理安装告知及安装完毕后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为方便外出建筑业企业办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初次登记手续,市安监总站先后派出8人次到佛山、中山等市,为我市外出建筑业企业的12台塔吊、15台施工升降机、20台钢井架物料提升机等办理初次登记手续。今年上半年,市安监总站共办理初次登记井字架281台、塔吊53台、施工电梯56台、门式起重机2台;为受监工程的30台井字架、3台塔吊、4台施工电梯和2台门式起重机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及发放“广东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牌”,确保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市安监总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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