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相关工作,4月8日至11日,市安监总站组织区安监分站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建筑工地第一季度安全生产情况开展安全巡查,共抽查市管及区管在建工程15项。检查组对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施工现场存在较大事故隐患的1项工程发出暂时停工通知书,对另外3项工程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落实。
本次检查重点是建筑施工起重设备、施工用电、外脚手架等施工重大危险源的防护情况。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工程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问题:部分总配电箱无隔离开关,配电箱无分设N线和PE线接线端子板,漏电保护器参数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设置不规范,用电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无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井字架吊篮安全门欠缺,卸料平台安全门无常闭,欠缺联络信号,附墙联结不规范;外脚手架拉结设置不规范,卸荷措施不到位,架体与建筑物之间无水平防护。
本次检查也把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共检查起重机械99台,其中钢井架物料提升机62台,已办理初次登记30台;塔式起重机15台,已办理初次登记8台;施工升降机22台,已办理初次登记22台。受检起重机械均尚未办理使用登记。全市实施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登记管理制度情况较为滞后,个别区域甚至还是空白。
市安监总站要求全市各施工企业认真按照市建设局制定的《汕头市建筑施工隐患治理年工作方案》,加强各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同时要求各安监站加强对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的登记管理工作,对未进行登记的起重机械应责令限期登记,逾期不办理登记的应责令停止使用。
(市安监总站供稿) 二00八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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