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筑业协会将接受建筑施工企业的委托,分期分批向省建设厅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核手续。市安监总站提醒各施工企业:要认真按照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函[2007]375号) 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12号)等文件要求,确保企业在册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人数符合相关规定,其中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本企业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必需的项目经理数量。
市安监总站已联系省考核办,计划于12月底在我市举办“三类”人员(二级及以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的施工企业要根据市安监总站《关于2007年底汕头市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申请安全生产考核的通知》(汕安监[2007]008号)规定办理考核申请工作。
(市安监总站廖原供稿) 二00七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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