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交二○一九年度会员会费的通知
汕勘设协[2019]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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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保障协会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更好地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服务,根据10月24日第五届一次会员大会(换届)审议通过的《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章程》第十四条规定,会员缴纳会费的标准有所调整,请贵单位于11月15日前缴交2019年度会员会费,确保协会会费收取的及时性与达标率。衷心感谢贵单位一直以来对协会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现将2019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年)

根据《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章程》第十四条规定:

会长单位:15,000元  副会长单位:8,000元

监事单位:8,000元   理事单位:4,000元

会员单位:2,500元

二、会费缴纳具体方式

1.现金缴纳: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现金

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住建大楼19楼1906室

2.银行汇款:开户银行:工行安平支行

户名: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帐号:2003020319200003483

3.联系电话:88566318、88572009

附件:会员一览表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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