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 活动的通知
汕勘设协[2018]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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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动汕头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与技术进步,引导、鼓励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工程效益,创作出更多优秀作品,根据《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活动。考虑到今后更贴近省评优条件,本次对填报相关申报表细节进行对应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满足《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2016年修订)的要求 (详见附件1 );

2、申报单位必须依法取得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证书,最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及存在不良记录;

3、合作勘察设计项目可以由主要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承担工作量为依据。中外合作设计项目须是申报单位承担主要的工作量或对外方原创方案进行过调整,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得到外方确认并共同申报。项目由中方申报,申报单位需提交一份合作方同意文件,项目名称应注明中外合作设计;

4、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各项手续完备,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或业主对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的评价证明,竣工质量验收证明,以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验收的环保、消防、安全证明材料;对于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节能设计的项目不予参评。

二、奖项设置及申报范围

1、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属汕头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市级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工程技术创新奖(专项工程奖);

(1)优秀工程勘察奖包括测量工程奖、岩土工程奖和水文工程奖;

(2)优秀工程设计奖包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奖、住宅与住宅小区工程设计奖和市政、公路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奖;

(3)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包括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国产软件;引进后经二次开发,适用于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软件或数据库;申报的软件应通过鉴定和行业测评,经过一年以上实际应用,且具有显著经济效益或能提高管理效率;

(4)工程技术创新奖(专项工程奖)包括岩土工程、建筑结构、环境与设备和建筑智能化等项目中自主创新的技术,给予奖励和表彰;

2、申报优秀工程设计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5人;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0人;申报优秀工程创新奖(专项工程奖)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8人;

3、凡2016年1月1日以后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或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符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条件的,均可申报。2016年1月1日以前投入使用,未参加过评选的个别工程项目,须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会长办公会议审议同意后,方可申报。以前报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4、大型工程设计项目可按批准立项文件或批准的初步设计分期、分单项或以单位工程申报。按整个项目申报时,其子项目原则上不再另行申报;

5、中外合作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只评选中方单位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部分,并注明合作单位;

三、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申报表》一式两份。请按照相关《申报表》(附件:2-7)填写说明的要求,分别填妥相应的申报表,用A4格式软皮装订;

2、证明与附件材料一式一份。附上目录与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用A4格式软皮装订;

3、照片与图纸一式一份。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要求提交,材料尽量简洁,用A3图幅软皮装订;

4、以上申报材料封面均须统一标注 “2018年度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申报项目”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合作的项目必须出具合作方表示“同意申报”的书面报告;

5、所有申报材料均用U盘拷贝提交电子文件一套(含以上1-3点内容,《申报表》须提供word文件格式),同一单位申报的项目,可将项目用文件夹区分,拷贝在同一U盘中;

上述申报材料在各专业申报细则中有具体要求的,以申报细则为准。

四、其他事宜

1、参加本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的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院(室)范围内进行一次评选活动,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评出本单位的优秀项目,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项目。甲级企业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个;乙级企业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4个;丙级企业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2、申报建筑工程设计及住宅与住宅小区工程设计奖项目还必须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且消防验收时间须先于竣工验收;

3、申报材料中提及关于“安全质量”证明文件的要求,“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文件”材料可由其工程项目相关业主单位提供证明;

4、主要勘察设计人员申报顺序应按照项目中所起的作用排列,人员名单一经申报后不得更改;

5、获奖项目申报材料不再退回。未获奖项目申报材料自评选结果公布之日起,由协会保留3个月,申报单位可以取回,逾期不再保留。

五、 时间及地点

1、本次评选活动由本协会负责组织,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8年8月31 日前报送本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3、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申报费用;

4、报送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住建大楼1906室;联系人:蔡志伟、辛闻思;电话:0754—88566318、88572009; E-mall:1463471062@qq.com

六、奖励办法

1、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分为一、二、三等奖,由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颁发奖状。获得一、二等奖的项目将推荐参加广东省优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评选。

2、对于直接参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主要人员,由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1、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 

2、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奖申报表 

3、汕头市优秀工程建筑设计奖申报表 

4、汕头市优秀工程住宅与住宅小区设计奖申报表

 5、汕头市优秀工程市政、公路设计奖申报表

 6、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申报表

 7、汕头市工程技术创新奖(专项工程奖)申报表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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