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通知
汕勘设协[2016]12号

浏览次数:954
  根据汕头市民政局、市安监局、市社会组织总会联合发文《关于在行业协会(商会)内设安全生产委员会的紧急通知》(汕民通〔2016185号)要求,我会迅速行动,通过理事会通讯会向各理事单位贯彻上级文件精神,研究表决成立协会内设机构: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同时根据要求向汕头市民政局备案。协会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实行协调会议制度,会议决策由协会秘书处协调实施。
本协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委员五名,明确其职责。具体如下:
  一、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主 任:张少韩(汕头市建筑设计院)
  委 员: 耿(汕头市城建工程设计院)
        庆(广东新长安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石(汕头市新纪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谢锦荣(汕头市建筑设计院勘察分院)
      蔡志伟(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责
  1、宣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
  2、指导本协会会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3、协调本协会与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关系;
  4、接受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委托,开展行业性安全生产相关调查、研究和交流活动;
  5、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16920
Copyright 2003-2025.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