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进一步提高协会履行职责和发挥作用的能力,更好地为政府和会员单位服务,协会已于2015年7月经第四届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对《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章程》进行修改和补充,调整会费缴纳标准。衷心感谢你们对协会工作的关心和大力支持,为保证2016年5A资格复评和会费达标率的顺利通过,现将2016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费收取标准(年)
根据《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
会长单位:10000元 副会长单位:5000元 理事单位:3000元
会员单位:2000元 监事单位:5000元
二、会费缴纳具体办法
1、现金缴纳:可直接到协会秘书处缴纳现金。
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9楼1906室。
2、银行汇款:
开户银行:工行安平支行
户 名: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帐 号:2003020319200003483
3、联系电话:88566318、88572009
联系人:蔡志伟、辛闻思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2016年7月26日
附件下载: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会员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