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注册结构工程师: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137号)精神及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结构)《关于举办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第五注册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师资培训班的通知》(注工结构秘[2009] 7号)精神,为提高注册结构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经省注册中心同意,协会定于12月20-23日在汕头市区举办注册结构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未完成注册期内继续教育必修课的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二、学习内容
全国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结构)会指定教材《建筑震害与设计对策》。
三、学习安排
时间 |
学时 |
性质 |
学习地点 |
备注 |
12月20-23日 |
60 |
必修 |
龙湖宾馆3楼会议厅(汕头市大北山路2号,电话:0754-88260706) |
|
上课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30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 http://www.gdzczx.com ),点击右侧的“网上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完相关内容后,打印报名表,直接到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缴纳培训费用并确认,或汇款至协会(开户行:工行汕头安平支行,账号:2003020319200003483)。开班前三天未完成缴费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期学习班,电脑取消报名资料,由他人报名学习;
第三步:持报名表按规定的时间到上课点签到上课。
五、费用
培训及资料共65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其它事项
1、今年为2009-2011注册期最后一年,请注册期满且尚未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的注册结构工程师尽早安排时间参加培训。
2、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办公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900室,联系电话:0754-88572009,传真:0754-88566318,联系人:连婵贤、黄少青、林秀和。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