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按协会章程规定缴纳会费,是每个会员单位应尽的义务,也是 协会工作正常开展的根本保证。现将2011年度会费收缴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根据《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章程》第十三条规定,会费标准为 理事长单位3000元/年;副理事长单位2500元/年;理事单位1500元/年;会员单位1000元/年。
2、按相关规定,本协会将把各单位缴纳会费的15%上缴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作为各会员单位2010年度缴纳省协会的会费。
3、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会费收缴工作,于8月17日前 将2011年应缴纳的会费款项汇至协会的银行帐号,或派员前往协会缴交。
4、个别尚未缴纳2010年度会费的单位,请按照有关规定补缴,否则将视为自动退会。
5、开户银行: 工行安平支行
户 名: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帐 号: 2003020319200003483
6、联系方式:
联系人:连婵贤、林秀和
电 话: 88566318,88572009 ;
地 址: 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9楼1900房 ;
邮 编:515041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一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