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往深圳市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办的大型公共建筑与城市发展论坛的通知
汕勘设协[2010]0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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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各会员单位:

  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办市函〔2010〕409号文“关于组织人员参加大型公共建筑与城市发展论坛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自行组织,踊跃参加。

  附件:关于组织人员参加大型公共建筑与城市发展论坛的通知(粤建办市函〔2010〕409号)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一○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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