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交二○一○年度会费的通知
汕勘设协[201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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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按协会章程规定,会员单位每年需缴纳会费。请各会员单位于2010年8月17日前,将2010年应缴纳的会费款项汇至“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开户银行“工行安平支行”,帐号为2003020319200003483),或派员前往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9楼1900房(电话88566318,88572009)缴交。多谢支持!

  附:1.协会章程规定的会员缴纳会费标准为: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25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元;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

    2.按相关规定,本协会将把各单位缴纳会费的15%上缴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作为各会员单位2010年度缴纳省协会的会费。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一○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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