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挂澄海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职责范围
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管理辖区建设工作、人民防空工作和房地产开发业及城市房屋拆迁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拟订辖区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含装饰)、房地产开发行业、勘察设计咨询业 ] 人民防空等地方性政策规章和实施办法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 参与制订全区城乡建设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年度计划,指导村镇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参与辖区重点建设项目的规划布局及设计等工作。
(三) 负责辖区建设工程项目的跟踪管理,参与审查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重点工程)的初步设计,并负责其立项审批后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建筑工程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定额、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发布辖区建设工程定额、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论证建设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评价;负责收集和管理城市建设档案,并提供利用。
(四) 负责建筑(含装饰)市场管理,督促各建设单位、部门执行基建管理程序;综合管理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程施工报建、施工许可证核发、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测试、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工作;组织处理建设工程事故。
(五) 负责辖区勘察设计、建筑安装(含装饰)施工、建筑制品、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燃气、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机构和白蚁防治机构的资质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指导城乡房产建设的综合开发和管理;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核发《燃气经营许可证》;负责办理外来及外出开发、勘察、设计、测试、监理、建筑施工单位的审核手续。
(六) 负责指导各镇(街道)规划建设办公室建设管理工作。
(七) 负责城区和指导各镇开发建设监察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设行为,负责市区市容市貌监察管理。
(八) 推广应用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新型墙体材料及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指导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负责国家强制性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贯彻实施。
(九) 负责行业劳保费统筹管理、建筑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组织行业学术研究,指导建设行业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
(十) 负责主管房屋拆迁工作,组织实施城市改造的拆迁管理和监督,协调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十一)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审核城市建设规划中人民防空要求的落实情况;按标准组织管理、检查监督城市人民防空建设及人防工程维护开发利用;检查督促重要经济目标单位落实防护措施;负责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规划建设管理,拟订防空袭等到有关人防方案,承担上级交给防空演习任务;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和行业标准实施管理;管理人防经费和资产,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
(十二) 承办区政府、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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