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事局考试机构,省直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建注〔2008〕3号),有关我省的报名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全省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6月26日9:00-7月18日17: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 )进入我省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彩色大一寸证件照片,照片小于30K,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步骤完成网上报名。
(二)“报名确认”时间
全省“报名确认”的截止时间:2008年7月18日。
1.省直报名点定于2008年7月14至1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为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时间。省直和中央驻穗单位的考生持附件1要求的“报考材料”到省直报名点进行“报名确认”,完成报名手续。地点:广州市小北路266号北秀大厦8楼,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0—83548329-217。
2.各市受理“报名确认”的时间、地点由各市确定后公布,但必须于7月18日前完成报名工作。
3.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7月28日前、报考材料7月31日前报省人事考试局。
4.为帮助考生做好考试准备,报名时请将本文件的附件6、附件7及时印发给考生。
(三)报考条件和往年一样,各市考试机构和考生可登录网站(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 )在首页左侧的“考试法规”子菜单内查询有关暂行规定和实施办法。
二、 考试时间及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9 月 20 日 |
8 : 00 — 11 : 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上) |
8 : 00 — 12 : 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上) |
14 : 00 — 17 : 00 |
各专业知识考试(下) |
14 : 00 — 18 : 00 |
各专业基础考试(下) |
9 月 21 日 |
8 : 00 — 11 : 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上) |
14 : 00 — 17 : 00 |
各专业案例考试(下) |
三、考试方式、考场设置
(一)考试方式
各专业执业资格考试均为非滚动管理考试,参加基础考试或专业考试的考生均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各专业的基础考试均为闭卷考试,只允许考生使用统一配发的《考试手册》(考后收回),禁止携带其它参考资料。各专业的基础考试上午为统一试卷,下午为分专业试卷。
各专业的专业考试为开卷考试,允许考生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三角板、橡皮以及科学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
草稿纸由各考点配发,考后收回。
《基础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试卷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同时配有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考生答卷时,须在试卷和计算机计分答题卡相应的位置填上姓名、准考证号和工作单位。每道案例题都应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并在试题答案下面写明本题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同时将所选正确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计算机计分答题卡上。试卷上的答题过程及公式务必书写清楚,字迹勿潦草。对于不按上述规定填写试卷和答题卡,以及案例题不按要求在试卷上写明试题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及结果的考生试卷,其计算机读卡成绩无效。
(二)考场设置
主考场设在广州。详细地址及考场、考号在准考证上标明。
四、收费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7]95号核准:注册环保工程师基础考试89元/科,专业考试95元/科;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05]121号核准: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基础考试60元/科,专业考试130元/科。
考务费的上缴另文通知。
五、其他
(一) 准考证
考生必须在考试前7-20天内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网址: http://www.gdkszx.com.cn )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 考前培训与考试用书的征订:直接与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网址: http://www.gdzczx.com ),电话:020-83754261。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楼(花园酒店东侧)。
附件:1.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材料要求
2.报名发证登记表
3.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4.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5.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统计表
6.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考生须知
7.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广东省人事考试局
二○○八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1
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材料要求
报名者必须提交的报考材料
1.“报名发证登记表”(考生用A4纸自行从网上下载双面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式一份;
2.学历(位)证和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大一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2张,点贴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4.基础考试合格,并且学历及专业设计工作年限符合条件,申请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还须提供基础考试合格的证书或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原件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均须用A4纸复印并加盖验印公章,由验证人签名。
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无论何时,经查属实的,将按人事部令第3号予以处理。
附件3
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科目及其代码对应表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11.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 |
1. 基础 |
01. 基础 . 发输变电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发输变电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12. 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 |
1. 基础 |
01. 基础 . 供配电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供配电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13.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
1. 基础 |
01. 基础 . 给水排水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给水排水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14.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暧通空调) |
1. 基础 |
01. 基础 . 暖通空调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暖通空调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15.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 |
1. 基础 |
01. 基础 . 动力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动力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16. 注册化工工程师 |
1. 基础 |
01. 基础 . 化工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化工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17.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 |
1. 基础 |
01. 基础 . 港口与
航道工程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港口与
航道工程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73.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土保持) |
1. 基础 |
01. 基础 . 水土保持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水土保持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74.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 |
1. 基础 |
01. 基础 . 工程移民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工程移民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75.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地质) |
1. 基础 |
01. 基础 . 工程地质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工程地质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76.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工结构) |
1. 基础 |
01. 基础 . 水工结构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水工结构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77.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 |
1. 基础 |
01. 基础 . 工程规划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工程规划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类别 |
级别 |
专 业 |
试卷代码及科目名称 |
78. 注册环保工程师 |
1. 基础 |
01. 基础 . 环保 |
1. 基础考试(上) |
2. 基础考试(下) |
2. 专业 |
01. 专业 . 环保 |
1. 专业知识考试(上) |
2. 专业知识考试(下) |
3. 专业案例考试(上) |
4. 专业案例考试(下) |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科目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4 考试工作计划
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6 月 26 日 9:00-7 月18日 17:00 |
全省网上报名系统开通,受理考生网上报名 |
7 月 14 日 -18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 |
省直报名点受理考生的“报名确认”,各市的具体时间由各市确定后公布 |
7 月 28 日前 |
各市报送报名数据库和汇总表 |
7 月 31 日前 |
各市报送报考材料 |
8 月 8 日前 |
安排考场、上报试卷订单、制作准考证 |
9 月 1 日起 |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
9 月 20 、 21 日 |
考试 |
10 月底前 |
各地报送考场和成绩信息 |
12 月底前 |
公布考试成绩 |
说明: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对应上表科目与科目代码“填表”。 2、上表内容与现用全国统一的《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对应一致。
附件5
2008年度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供配电)、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报考人数和科目统计表
地市名称(加盖公章):
类别 |
专业 |
级别 |
报考人数 |
合计(人) |
注册电气
工程师 |
发输变电 |
基础 |
|
|
专业 |
|
供配电 |
基础 |
|
专业 |
|
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 |
给水排水 |
基础 |
|
|
专业 |
|
暖通空调 |
基础 |
|
专业 |
|
动力 |
基础 |
|
专业 |
|
注册化工
工程师 |
化工 |
基础 |
|
|
专业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基础 |
|
|
专业 |
|
注册土木工程师
(水利水电
工程) |
工程规划 |
基础 |
|
|
专业 |
|
水工结构 |
基础 |
|
|
专业 |
|
工程地质 |
基础 |
|
|
专业 |
|
工程移民 |
基础 |
|
|
专业 |
|
水土保持 |
基础 |
|
|
专业 |
|
注册土木工程师
(港口与航道工程) |
基础 |
|
|
专业 |
|
注:此表在 2008 年 7 月 28 日前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局,传真电话: (020)37605716 。
统计填表人: 复核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附件6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各专业考试的考生)
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
考 生 须 知
1.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考试均分为2天,第一天为专业知识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第二天为专业案例考试,成绩上、下午合并计分。考试时间每天上、下午各3小时。专业考试为非滚动管理考试,考生应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
第一天为客观题,上、下午各70道题,其中单选题40题,每题分值为1分,多选题30题,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200分;第二天为案例题,上午25道必答题,下午25道必答题(对于有选择作答的25道必答题,如考生在答题卡和试卷上作答超过25道题,按题目序号从小到大的顺序对作答的前25道题评分,其他作答题无效),每题分值为2分,试卷满分100分。
2.试卷作答用笔:黑色或蓝色墨水的钢笔、签字笔;考生在试卷上作答时,必须使用试卷作答用笔,不得使用铅笔,否则视为无效试卷。
填涂答题卡用笔:2B铅笔。
3.考生应考时应携带试卷作答用笔、2B铅笔、三角板、橡皮和无声、无编程功能的科学计算器。
4.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允许携带正规出版社出版的各种专业规范、参考书和复习手册。
5.考生须用试卷作答用笔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分别填写在答题卡和试卷相应栏目内。在其它位置书写单位、姓名、考号等信息的作为违纪试卷,不予评分。
6.对于2天的考试,考生都必须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用2B铅笔涂黑。如有改动,请考生务必用橡皮将原选项的填涂痕迹擦净,以免造成电脑读卡时误读。在答题卡上书写与题意无关的语言,或在答题卡上作标记的,均按违纪试卷处理。
7.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试卷已把试题、答案选项、答题预留位置全部汇总于一本试卷中,不再另配答题纸。
8.考生在作答各专业的专业案例考试题时,必须在每道试题对应的答案位置处填写上该试题所选答案(即填写上所选选项对应的字母),并必须在相应试题“解答过程”下面的空白处写明该题的案例分析或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及主要依据,同时还须将所选答案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上。考生在试卷上书写案例分析过程及公式时,字迹应工整、清晰,以免影响专家阅卷评分工作。对不按上述要求作答的,视为无效,该试题不予计分。
9.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动力)专业考试均按新公布的考试大纲规定内容进行。详见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专业考试大纲的通知》(注工[2008]2号)。可从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 www.pqrc.org.cn 下载。公用设备工程师各专业考试科目、分值、时间分配及题型特点保持不变。
附件7 (报名时印发给参加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的考生)
2008年度注册环保工程师专业考试所使用的标准、规范及设计手册
一、规范和标准
1.《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烟气循环流化床法》(HJ/T178-2005)
5.2.2.5与5.2.2.6合并,修改为:5.2.2.5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5.2.2.7条编号修改为5.2.2.6。
2.《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技术规范 石灰石/石灰-石膏法》(HJ/T 179-2005)
5.3.2.5修改为:新建发电机组建设脱硫设施或已运行机组增设脱硫设施,不宜设置烟气旁路。如确需设置的,应保证脱硫装置进出口和旁路挡板门具有良好的操作和密封性能。
3.《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2006)替代《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CJJ47-91)。
二、设计手册类
1.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厂烟气脱硝技术及工程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
2.孙克勤、钟秦编著:《火电厂烟气脱硫系统设计、建造及运行》,化学工业出版社。
3.周至祥等编著:《火电厂湿法烟气脱硫技术手册》,中国电力出版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