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信息
注册建筑师
注册结构师
建造师
造价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当前位置:首页 > 执业注册 > 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
转发省建设厅关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补充申报的通知
汕府建通[2008]49号
浏览次数:1750

各区县建设局,市直各施工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补充申报的通知》(粤建办办函[2008]9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于4月12日前将申报材料连同原件送市建设局建管科1507室。

  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8572052。

二○○八年四月八日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关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补充申报的通知
(粤建办办函[2008]90号)

广州市建委、各地级以上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办办函[2007]278号)要求,我省绝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都及时组织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申报,现审批工作已基本结束,审批结果建设部已经公示。但仍有部分符合过渡条件的一级项目经理,因为各种原因错过了本次的申报,建设部同意这部分人员进行补充申报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按《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转发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建办办函[2007]278号)执行。

  二、书面申请材料截止时间:4月15日。

  三、受理地点:广东省建设厅对外收件窗口,地址:广州市华乐路53号,华乐大厦南塔14层。

  四、已经申报并公示未通过的人员,不属于补充申报范围。

广东省建设厅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二日

  (联系人:贺辉,联系电话:020-83771003)

 
     主题词:城乡建设 建造师 临时执业 通知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5.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