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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做好学术交流会准备工作的通知
汕建协字[2007]12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经申请,广东省土木建筑学会同意其主办的《南方建筑》(国内刊号CN44—1263;国际刊号ISSN1000—0232)2007年下半年增刊(一期),由市建筑业协会与市建筑学会联合征集专业论文,择优发表。根据本省的有关规定,在该刊物发表的专业论文,可作为申报高级技术职称的有效专业论文。为加强学术交流,提高我市建筑行业技术人员的理论水平,借此机会,我们拟于今年8月份举办学术交流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届时邀请专家莅汕主讲。为做好本次学术交流会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征集范围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与汕头市建筑学会会员单位及建筑行业的非会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论文,内容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含装饰、设备安装、电气等)、监理、造价咨询、安全质量监督等。

  二、时间安排

  论文送审时间:2007年6月11日至21日。
  论文评审时间:2007年7月上旬。
  论文出版时间:2006年7月下旬。

  三、收费标准

  本着“服务会员,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增刊版权管理费及论文评审、编印等成本费用,送审论文每篇收取评审费100元,该费用在论文送审时缴交;入选发表的论文每篇收取人民币1000元(非会员单位的每篇收取人民币1200元),该费用在收到论文入选通知时缴交。

  四、具体要求

  (一)为了确保发表的论文质量,我们将组织专家对征集的论文进行初评,择优选送《南方建筑》编辑部审定后发表,并将选择部分发表的论文在学术交流会上进行交流。

  (二)增刊篇幅有限,初定选登论文50篇,在已通过审定的论文中以送稿时间登记排序,额满为止。增刊出版后,向入选的论文作者赠送该增刊2本。

  (三)论文要求理论联系实际,剖析实例,图文并茂,字数在3000字左右。

  (四)送审的论文必须符合专业论文的规范要求,实例图采用电脑制作,应注明内容摘要、关键词、参考文献,并以A4纸(小三字、段落30,仿宋字体)的规格由作者单面打印一式二份(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jzyxh@stjs.gov.cn),于2007年6月11日至21日送交市建筑业协会。

  (五)论文内容必须是作者本人撰写,不能抄袭,如若因弄虚作假引发的法律责任均由本人负责。

  (六)论文未被采编一律不予退回,请作者自留底稿。在今年7月15日前未接到入选通知的论文,作者自行处理。

  联系人:吴汉明、杜海荣

  联系电话: 8572007 传真:8542044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汕头市建筑学会
二OO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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