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汕头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区(县)建设局,局归口管理各有关单位,直属事业单位和企业,机关各科室: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根据中央《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广东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和省建设厅、汕头市委的要求,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决定成立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指导和协调我市建设系统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处理相关的其他重要问题。
为协助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督促检查治理商业贿赂各项工作的落实,收集、综合有关材料,向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建设局党组决定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有关部门抽调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人员组成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应尽快成立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将名单于6月15日前报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办公室。
附:汕头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二○○六年五月九日
汕头市建设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郑家汉 局长
副组长:林耿明 副局长
施祖有 副局长
杨鮀生 副局长
魏淼新 副局长
郑丽明 纪检组长
成 员:孙玉光 助理调研员、监察室主任
李舜通 助理调研员、人事教育科科长
陈朝旭 办公室主任
李元宇 法制科科长
郑木山 市政工程建设科科长
黄祯岳 综合管理科科长
陈淑雄 建筑管理科科长
张礼群 机关党委副书记
马清亮 勘察设计与城乡建设科科长
二、办公室
主 任:郑丽明
副主任:黄祯岳
陈淑雄
联络员:邱礼鹏 监察室科员
办公地址:汕头市中山中路213号市建设局,电话:88567119。
主题词:城乡建设 治理 机构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