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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汕府建〔2007〕40号

局机关各科室、旧城办、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已经局领导班子成员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七年三月八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实施意见(暂行)

  近年来,我局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构建窗口式服务平台,推进机关办事提速提效,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向更高层次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要求,结合本局实际,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粤东工作会议、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以创建“依法、科学、便捷、和谐”政务环境,坚持“为服务对象节省每一分钟”为目标,正确处理巩固与创新的关系、依法行政与提高效率的关系、加强管理与搞好服务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完善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把我局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促进建设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和工作分工

  在巩固我局现有效能建设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抓好办事大厅窗口的完善提高工作,使建设局行政行为更规范、机关运转更协调、工作流程更清晰、服务管理更到位、办事效率更高效、基层群众更满意。
  (一)全面清理办事事项。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要求,全面清理我局行政许可及业务管理事项。因行政许可受理主体调整,增加房屋拆迁许可及房屋拆迁资格许可等2项事项,取消申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申报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报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申报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6项事项,使进入办事大厅窗口的事项由原来的27项减少为23项(即到即办事项10项、限时办结事项8项、按程序办理事项5项)。在取消办事事项的基础上,要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此项工作由法制科牵头,各科室、旧城办、直属事业单位配合。
  (二)加强办事大厅窗口自身建设。一是要做好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工作。制订《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轮换制度》,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轮换时间原则上为1年,采取分期分批、先进后出的轮换方式,接岗人员须提前1个月到位,新老工作人员一起工作一段时间,共同做好轮岗交接工作。要选好配强窗口工作人员,选派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作风正的同志到窗口工作,采取轮岗帮带、岗前培训和岗中教育等办法,培养良好作风,增强服务本领,确保办事大厅窗口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制订《市建设局办事大厅窗口加强自身建设有关规定》,以思想教育为根本、能力培养为重点、
制度建设为保证,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工作、计算机知识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宗旨观念,提高业务水平、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要把选派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一条重要途径,在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要与年终考评、评优评先和经济奖励紧密挂钩,充分调动办事大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上述三项工作由人事科负责。四是要采取“走出去”的办法,定期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赴效能建设先进地区、单位取经,拓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思路,提高窗口服务水平。此项工作由效能办负责。
  (三)研究出台《市建设局关于开设重点项目“绿色通道”服务实施办法》,建立重点项目施工报建绿色快速通道,设立重点项目联系人,在施工图审查、交易备案、招标投标、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方面提前介入、提前服务、全程跟踪,为重点项目提供高效快捷的业务申请、咨询、指导、收费等服务,及时解决重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此项工作由效能办牵头,各有关科室、部门配合。
  (四)研究出台《市建设局办理事项预审实施办法》,为服务对象提供申办事项资料预审服务。服务对象在正式办理前,如对提交材料内容的完整性、准确性难以把握,可要求办事大厅窗口预审。此项工作由办事大厅窗口负责。
  (五)设立市建设局便民咨询呼叫中心。利用现代化通信技术,向公众开通统一特别服务号码,提供办事指南、办事结果等信息的全天候电话语音自动查询。此项工作由效能办负责。
  (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以“汕头建筑信息网”为平台,整合政务流程,开发网上办事系统,加大信息流量,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服务。要重点研究推行网上施工报建服务,在启用“建设工程施工交易备案网上填报系统”的基础上,继续开发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施工许可网上填报系统,不断加大网上办公业务比重。要充分利用短信平台,进一步构建与企业的信息联络。此项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七)试行机关办公标准化建设。借鉴和参照ISO9000:2000质量管理模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健全制度,规范程序,优化流程,建立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此项工作先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试点,再以点带面,逐步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推行。有关试点工作方案由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负责制订。
  (八)强化效能监督。局效能建设监督小组要切实加强各部门效能建设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社会各界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要努力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继续聘请机关效能义务监督员,及时听取意见与建议,并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和舆论监督,实现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要注重培育先进典型,对爱岗敬业、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典型单位和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加以推广,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此项工作由监察室负责。
上述各项工作须于2007年3月底前完成,有关资料报送局效能办。

   三、加强组织领导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市建设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王德声同志任组长,施祖有、郑丽明同志任副组长,孙玉光、李舜通、陈朝旭、李元宇、张礼群、陈淑雄、郑木山、黄祯岳、马清亮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陈朝旭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钰昌、许育斌、林克壮、许建军同志为成员。要把加强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的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部门主动抓,切实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把机关效能建设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