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单位市建筑施工劳保费管理办公室(下称劳保办)负责市中心城区建筑业劳动保险费(下称劳保费)统筹管理。近年来,市劳保办本着“为企业保驾护航,解职工后顾之忧”的原则,强化劳保费收缴,规范劳保费拨付,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截至2015年底,共收取劳保费81218.39万元,共有2046家次施工企业得到调剂补助,调剂金额26821.75万元,企业应缴未缴劳保费的工程项目已全额追缴完结,圆满完成目标任务。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多措并举,抓好劳保费的全额收缴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劳保费追缴工作,局长亲自开会部署,明确目标责任,多次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劳保办通过多次电话联系、发书面追缴通知和请有关欠缴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会议商谈等多渠道进行追收,全局上下形成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积极促进建筑行业落实社会保障工作,千方百计确保应收劳保费全额收缴。
二、依法依规,抓好劳保费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遵守劳保费“财政专户管理”、“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经常加强与财政局、人社局的沟通协调,认真执行劳保费统筹管理政策,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办事,做到政务公开、标准透明、程序合规,保证劳保费基本部分资金和调剂部分及时顺利地拨付到企业,有效地维护了我市建筑安装施工企业队伍的稳定。
三、尽心尽力,抓好劳保费收缴服务工作。劳保费统收统管工作,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帮助困难企业和救助弱势群体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举措。为了做好这项工作,劳保办经常安排业务骨干加强学习,多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多形式传达政策文件精神,不断优化调剂方案,认真摸清困难企业实际“家底”,及时完善优化拨付审核审批程序,耐心妥善处理纠纷和问题,切实把收缴和拨付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供稿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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