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营造诚实守信的建筑市场环境,我局研究制定了《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汕头市住房与城乡建局
2016年7月11日
附件下载:建筑市场“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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