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澄公资交建20260709011号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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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韩江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苏溪围勘察设计 |
| 立项批文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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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人 |
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诚运玛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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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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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黄女士 |
联系电话 |
0754-85874928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澄海区莲下镇、莲上镇、溪南镇 |
| 建设规模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1)水质提升工程:对程洋冈片区水塘、西沟渠、仙美渠、窖西村北洋片支渠、六孔排渠首段-新增横排渠等水体排查发现的问题排口以排口为单位进行溯源,开展入河排口污染源治理;对工程范围内的水体实施清淤疏浚15.6万m3。(2)岸线生态化改造工程:对水南灌渠、北洋干渠、西沟渠、六孔排渠渠首、六孔排渠支流、石板下干渠、前洋排渠、北支渠、新增横排渠、六孔排渠、南畔坑排沟、水南排渠、窖西村北洋片沟渠、仙美渠等14条灌排渠实施驳岸生态化改造和生态缓冲带建设,重塑河道“深潭一浅滩”的自然生境,总长约22km。(3)水系连通,恢复自然流态:对董坑涵闸、石板下涵闸、仙美涵闸、西沟涵闸4座现状阻碍水系连通的老旧失效涵闸进行改造,恢复水系连通,增强水体的流动性。(4)水域湿地功能修复:对北洋塘和程洋冈古村落水塘群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湿地功能,营造动植物生境,增强水体自净能力,总面积30.2万m2。(5)莲阳河水源地生态修复:对现状水源地实施固土覆绿、植被重构、湿地修复和水源涵养林构建,提升水源涵养功能,总面积26.29万m2。项目估算总投资29989.33万元,其中:建筑工程24441.22万元,临时工程费1200万元,独立费用2839.39万元(其中设计费758.02万元,勘察费670.56万元),基本预备费1282.06万元,其他专项工程静态投资226.66万元。 |
|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包括但不限于整个项目的初步勘察及详细勘察(含工程测量)、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期勘察设计服务、全过程的技术把关及跟踪服务、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等 |
|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1.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相应工作的资质,并需明确具备设计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以下资质: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备岩土或地质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成员方拟派)。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澄海分中心(汕头市澄海区德胜花园2-7幢二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水务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71529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5876749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澄海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5874728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