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 |
汕公资建[2026]017号 |
工程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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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名称 |
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改建工程施工 |
| 立项批文文号 |
汕龙发预〔2022〕1号、龙湖发改投审〔2024〕14号 |
| 招标人 |
汕头市龙湖区第二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设计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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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察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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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方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4-83966915 |
| 工程地点 |
汕头市龙湖区嵩山路71号。 |
| 建设规模 |
本项目在原门诊大楼基础上进行拆除重建,拆除现有门诊大楼,拟新建一栋地上13层门诊大楼,每层约730平方米,地下一层15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026平方米。项目建成后设置急救中心、内镜中心、血液净化中心、检验中心、癌症早期筛查中心、乳腺肿瘤中心、耳鼻咽喉科、眼科中心、结石中心、妇科中心、病理科、肛肠中心、产前诊断中心等科(诊)室。 项目预算编制总投资105082422.09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71904033.17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20088752.09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473315.43元,设施拆除工程612396.54元,预备费5003924.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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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金来源
及构成 |
财政投资100% |
| 招标内容 |
①根据审定的施工图纸以及招标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包工、包材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施工场地必须符合“六个百分百”要求、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及其他相关要求、包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及编制竣工图、包结算、竣工资料整理归档、包保修、包移交等。 ②中标人需配合实施桩基检测的桩头处理,场地平整等工作,届时以实际工作内容在工程项目中结算。 ③高压配电高可靠电源为整个医院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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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期工作
完成情况 |
已完成有关准备工作 |
| 对投标单
位要求 |
联合体投标的要求:(1)两个以上施工企业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责任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联合体任一方在本招标活动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没有在建工程任职项目负责人的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联合体投标的要求”。 |
| 发布媒体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汕头市) |
| 交易场所 |
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汕头市黄河路 37 号御景大厦 3 楼) |
行政监督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732 |
项目核准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 |
0754-88260393 |
监察部门 |
汕头市龙湖区监察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4-88263673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6-6-4 |